林鄭稱不會被制裁「嚇倒」 無否定特首可由協商產生

2021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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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稱不會被美方制裁「嚇倒」。(羅錦鴻攝)
美國早前宣布制裁多名中港官員,其中包括特首林鄭月娥。林鄭今早(26日)在一個有關中美關係的網上論壇表示,希望美方可以公平看待《港區國安法》,強調自己與其他被制裁的官員不會被嚇倒,會繼續「快速及合法地」保護國家主權、統一及領土完整。對於近日有人提出特首可由協商產生,林鄭認為此舉須修訂《基本法》附件一,但重申無論特首由選出或協商生,最終都要由中央任命。
林鄭批評,美國上屆政府以香港實施《港區國安法》為由,對香港部分人士及企業等實施制裁,既不合理亦站不住腳。她強調,每個地方都有義務保護國家安全,而香港作為中國的特別行政區,2019年更發生極端暴力事件,故必須制訂《港區國安法》。她又重申,《港區國安法》實施後,街頭暴力消失,社會亦回復穩定,對本港商業活動非常重要。
此外,近日建制派有人建議特首應改由協商方式產生,而林鄭上周二(19日)回應時曾強調選舉比協商好。她今早出席行政會議前再被追問有關問題時,重申不想參與「隔空爭拗」,強調按她的理解,即使未來特首改以協商產生,其過程仍須符合《基本法》第45條及附件一的要求,認為有關改動涉及修改《基本法》附件一的內容,但重申無論特首透過哪一種方式產生,特首須向中央人民政府及香港特區「雙負責」,最終均須由中央任命。
另外,被警方以涉觸犯國安法通緝、現正流亡英國的前「學生動源」成員劉康表示,已致函呼籲歐盟制裁中港。劉指,根據歐盟全球制裁系統,要啟動制裁程序要先經歐盟外務高級代表或成員國提議,希望歐盟能落實有關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