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暴動案 兩認罪被告還押等候判刑
前年8月有示威者癱瘓機場客運大樓,當晚一名警員遭逾10名示威者圍毆,更被人奪去警棍,要拔槍示警才得以脫危。事後有4人被捕,分別被控非法集結、暴動及襲擊他人致造成身體傷害共3罪。其中兩人於案件在區域法院開審時承認暴動罪,今天(26日)法官聽取兩人的代表律師求情。法官明言控罪嚴重,監禁無可避免,下令將兩人還押,待同案另兩名被告的案件裁決後再行量刑。
30歲社區主任邱文勁和23歲港鐵技工葉文亮同承認一項暴動罪,餘罪則獲不起訴。辯方求情指邱一直致力從事公共事務,就讀大學三年級時,更曾關注社會事件而影響情緒,致未能畢業。邱因本案需服刑期將不短,並將喪失各級議會的參選資格,對他而言無疑是極大打擊及遺憾。辯方強調邱當日沒任何遮掩,亦沒預謀犯案,只打算參與一個和平集會,並指控方早前所播放一段邱教公眾遮掩身份的片段,早於本案發生及與案無關,法庭量刑時毋須考慮該片段。
辯方續指葉有抑鬱、過度活躍及亞氏保加症,犯案或受精神問題影響。葉當日本只打算前往聲援及表達意見,沒預謀作出暴力行為。辯方指或因當時警方不夠克制而做出刺激市民情緒的行為,被告亦因一時衝動犯事,現要為此負上沉重代價,由一名有為青年變成暴徒,但希望法庭考慮此次事件與被告性格不符及只是單一事件。法官則提及被告戴口罩到場,而上訴庭已有多宗案例指意圖掩飾身份為加刑因素,辯方同意被告有戴口罩,但強調他本只打算往聲援,沒預謀犯案。
至於同案另外兩名被告24歲廚師高穎康及23歲清潔工麥幸雄,則否認參與非法集結罪受審,案件已傳畢證人,押後至2月18日進行結案陳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