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倡動用律師彌償基金助黃馮苦主 以挽回法律界聲譽

2021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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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議員促請律師會檢討黃馮律師行事件,及作出即時行動幫助苦主。
黃馮律師行於去年12月24日因嚴重違反《律師帳目規則》被香港律師會介入接管,出現大量苦主,估計被凍結的資金達1.26億港元。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今午(27日)就相關議題討論,多名議員批評律師會突然介入,對現有客戶造成的傷害多於保障,亦炮轟業內的監管賠償機制不如旅遊業,促請律師會要就事件檢討及作出即時的行動幫助苦主及受影響員工,如考慮動用律師彌償基金,以挽回法律界聲譽。
多名議員會上關注受事件影響的苦主權益,身兼律師的委員會主席張國鈞指,明白律師會要盡其監管的責任作出介入行動,惟黃馮涉及大量房地產買賣的個案,指港人好多都是用一生人的積蓄去置業,向銀行貸款買樓的錢亦是「長命債」,張指「坦白講依家最快可以攞返錢嘅個案見到最少都要2年,對升斗市民嚟講係難以接受」。張希望,律師會可允許苦主在會方的嚴格監管下解凍存款,讓他們在限期前完成交易,以避免破產一劫。
本身是大律師的議員梁美芬則形容事件是「法律界的大型事故」,同時亦已昇華至公眾事件,因為現時不少市民都對經律師行進行的樓宇買賣大失信心,敦促律師會的中介善後安排務必檢討和改革。梁建議,律師行應考慮動用為本港律師行提供專業彌償計劃的彌償基金,以挽回法律界聲譽。
另外亦有議員炮轟事件反映律師業內的監管賠償機制不如旅遊業,有檢討的必要;也有議員關注涉事律師樓的員工薪金拖欠問題,以及苦主被凍結的款項未必能全數發還的問題。
律師會會長彭韻僖回應時重申,會方是留意到涉事律師樓的偷取客人金錢的問題非常嚴重,才會迫不得以出手介入,他們亦非常同情苦主的情況,惟事情至今已超出他們的職權範圍,故呼籲涉事的持份者可以多點包容,讓事件能大多以調解方式解決,同時亦希望政府能向苦主伸出援手。彭稱,中介代理人目標是下月可向苦主發出申索表,以及相關退款時間表。而會方日後亦會成立專責檢討小組,為現行的中介機制作出改善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