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健身教練訛稱助七旬婦取消會籍 騙取350萬元財物被捕

20210128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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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七旬婦人欲取消多年前簽下的健身會籍,反遭其教練騙取350萬元財物,事主尋求警方協助,經調查後警方昨日(27日)以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拘捕一名男子,他正被扣留調查。
72歲事主於2012年在秀茂坪一間連鎖健身中心簽下總值約2百萬港元、為期15年的健身會籍及課程,至近期疑因個人原因打算取消相關會籍,遂聯絡其健身教練商議。由去年10月至本月之間,有人一共11次要求事主繳交手續費,用以協助她取消會籍退款,並訛稱該筆手續費其後可一併退回,有人亦懷疑以此要求事主贈予一批禮物。
事主信以為真,將約250萬港元現金及4隻總值約90萬港元的手錶交予對方,惟她遲遲未能收回會籍款項,懷疑受騙於是本月24日報警。
警方秀茂坪警區刑事調查隊接手調查,迅速鎖定騙徒身份,並於昨日拘捕一名涉案姓陳(27歲)男子,涉嫌「以欺騙手法取得財產」。據了解,被捕男子曾於涉事健身中心任職,於去年9月認識事主並擔任其健身教練,及後於去年10月離職,他正被扣留調查,警方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據悉,女事主與疑犯認識後,透露欲取消會籍及取回巨額會費,有人聞訊後即打蛇隨棍上,聲稱可替她取回200萬會費,但要收取酬勞。女事主信以為真,即支付了8萬元,有人疑見取錢容易,食髓知味以花言巧語及不同理由,再6次向女事主要錢,共騙取了256萬港元。騙光女事主積蓄後,有人又以可替她借錢為由,誘騙女事主碌卡購買了4隻、總值約90萬港元的錶,並將手錶騙走。
警方強調,以欺騙手法取得財產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10年,並呼籲市民在購買年期較長、金額較高的會籍合約時,應審慎了解條款內容,切勿輕易將金錢或財物交予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