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德根女兒遇物業爭議 遠東發展稱擁部分業權

20210128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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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美琪於去年4月被高院頒令破產。
已故富商邱德根的女兒邱美琪因一筆3900萬港元欠款未還,去年4月被高院頒令破產。此前她為破產案抗辯時,曾表示可將她自住的清水灣物業放售,更指其估值達1.8億港元,但該物業的業權誰屬,現在卻出現爭議。現由邱美琪兄長邱達昌出任主席的遠東發展,於昨日(27日)入稟高院原訟庭,要求法庭確認它持有上述清水灣地段的1/6業權,及持有該物業之公司的部分股份。
本案首原告遠東發展有限公司,次原告為 CIE Secretarial Services Limited。至於被告則依次是破產人士邱美琪的財產受託人、陳威琦(譯音)、Marspan Limited、及中策信貸有限公司。據邱美琪破產案的判詞顯示,涉及本案的清水灣岩頭沙物業,是由Marspan持有,而邱美琪就持有Marspan 99.9%股份。至於中策信貸,則曾接受Marspan以上述物業作抵押,向邱美琪批出按揭貸款。
現在首原告在入稟狀表示,要求法庭作出聲明,由於推定信託或歸復信託的原則,首原告由1996年3月起,已實益持有上述清水灣岩頭沙物業的1/6權益,Marspan僅是以受託人身份代為持有業權,而其權益的排名,更應先於中策信貸。
此外,首原告與次原告亦要求法庭頒布聲明,次原告是以受託人身份,代首原告持有Marspan的1股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