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呃2000萬貸款 蘇錦樑胞弟欺詐洗黑錢等4罪被判罪成

20210130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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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錦威被裁定兩項欺詐、一項洗黑錢及一項使用虛假文書副本罪罪成。
前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的胞弟蘇錦威,於2014年至2015年任職法律文員期間,訛稱獲堅尼地城Lexington Hill一物業的業主客戶授權,利用該物業申請兩筆按揭貸款合共2000萬港元,其中一間財務公司被「拖數」,並發現物業未有在田土廳登記法定押記,遂向業主提出民事索償。蘇錦威為應付官司,再使用假文件聘請律師,最終要靠胞姊蘇潔兒出錢「冚數」。案件早前經審訊後,蘇錦威今日(30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欺詐及使用虛假文書副本等共4罪罪成,與他同被控的前同事被裁定洗黑錢罪成,二人須還押至3月3日,待聽取辯方求情及判刑。
兩名被告依次為蘇錦威(43歲)及蘇潤餘(50歲),兩人案發時在梁家樂律師行分別任職法律文員及法律行政人員。蘇錦威被控兩項欺詐及一項使用虛假文書副本罪,他與次被告蘇潤餘同被控一項洗黑錢罪,法官今日裁定他們所有罪名成立。
法官裁定控方多名證人,包括涉案物業一對夫婦業主、律師及財務公司代表,他們均為可靠證人。而蘇錦威在審訊期間亦有出庭作供,對於控方各種證供,他予以否認或表示不知情,他為案中一些資金流向亦作出了辯解。
法官直言蘇錦威的部分證供匪夷所思兼且荒謬,例如當律師梁家樂發現物業無故遭人抵押而作出查問時,蘇錦威解釋自己也感到錯愕,不知物業被誰抵押,但他沒即時報警保障客人利益,向業主瞞稱事情並非對方想像般嚴重,更打算自己用錢解決問題。法官裁定涉案的按揭文件屬虛假文書,蘇錦威確有冒認獲業主授權申請貸款,而他確有使用假文書副本聘請律師應對財務公司的官司。
至於次被告在警誡會面中稱,他是出於「幫朋友」心態,才按蘇錦威指示借出戶口接收其中一筆1000萬港元的貸款,因蘇錦威稱其客戶是內地人,貸款存入律師行處理上較為不便。但法官認為他與蘇錦威交情不算深,他身為法律行政人員,沒理由未經查證便協助他人接收巨額款項,遂裁定他洗黑錢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