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移民法審查具大陸背景港澳居民 稱為保障社會安全

20210201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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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移民署表示,對港澳人士移居當地持開放態度。(中時電子報圖片)
台灣有移民公司負責人表示,當地政府去年修改《香港澳門居民進入台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下稱辦法)後,在大陸出生的港人申請移居當地出現困難。有協助港人移民的機構更稱,即使已赴台投資移民居住滿一年的港人,仍無法獲得定居許可,形容是政策加辣。台陸委會及移民署回覆東網記者稱,修改辦法是為保障當地社會安全。
陸委會回應查詢時稱,根據內政部於去年8月修正完成的辦法第22條及第30條,凡具涉大陸因素的港人,如原為大陸人、現任或曾任大陸黨政軍者,申請赴台居留或定居時,均需經跨部會聯合審查,以加強安全查核,維護當地安全。惟相關申請案件涉及私隱,陸委會沒有進一步說明。
被問及是否已禁止大陸出生港人移居台灣及相關原因時,移民署表示,台灣對於港澳居民赴台居留或定居均採取開放及支持的態度,並依相關法規審查。若審查時發現申請人原為大陸地區人士、現在或曾經在大陸地區行政、軍事、黨務或其他公務機構或具政治性的機關、團體任職,或其於港澳投資的機構或新聞媒體等的身份有國安疑慮,申請個案會由相關部門討論並提供審查意見,以確保台灣安全和人流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