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藏噴漆欲噴字表達想法 坦白認罪獲判社服令

20210203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被告鄧皓朗今日到九龍城法院接受判刑。
去年5月10日有團體發起九龍大遊行,當日警員在油麻地截查一名20歲男學生,在其背囊內搜出兩支紅色噴漆,警誡下該男生坦承噴漆是「用嚟喺廟街啲公眾地方噴字」。男生早前承認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今(3日)在九龍城法院接受判刑。裁判官葉啓亮考慮到報告內容正面,且被告坦白認罪,故接納建議,判被告履行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20歲被告鄧皓朗,被控於2020年5月10日在油麻地廟街239號八福匯外,管有兩支紅色噴漆並意圖使用,以損壞廟街的公眾地方。
案情指,當日警方收到線報,有民間組織發起在九龍舉行未經批准的遊行,遂派員在九龍各區展開反罪惡巡邏行動。當日下午,警員在廟街截查被告及他的兩名朋友,在被告背囊內搜出涉案噴漆及一對手套,警誡下被告承認:「阿Sir,我拎支紅色噴漆係打算用嚟喺廟街啲公眾地方噴字」,以反映香港當下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