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議員去年11月遭DQ 梁君彥指就酬金事宜提出和解建議

2021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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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起)楊岳橋、郭榮鏗、郭家麒及梁繼昌去年11月被取消立法會議員資格。
全國人大常委會去年11月通過授權特區政府可毋須經過法院,取消公民黨楊岳橋、郭榮鏗、郭家麒及會計界梁繼昌的議員資格(DQ),並裁定四人議席自去年7月30日起出現空缺。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今(5日)開會討論是否追討4人的薪津,行管會主席梁君彥會後表示,決定向去年11月被取消資格的4名議員提出和解建議,磋商酬金及開支事宜。
梁解釋,行管會是考慮到以前先例的法律意見及成功追回款項的機會,當中牽涉法律費用及議員的抗辯理由,再作出和解建議,會與有關議員磋商細節。他又表示會沿用上一屆有4名議員被取消資格的方法,以法、理、情去處理,法律意見是一模一樣。他又強調,議員有抗辯理由,立法會亦有追討的法理依據。
有指提出和解建議是行管會考慮到4人在去年11月11日前仍有上班,會發放辦事處營運還款額。約滿酬金方面,行管會會扣除4人從去年7月30日至11月11日的款額,即只扣除約3萬元,會向4人發放約67萬港元的約滿酬金。
翻查資料,上次社民連梁國雄、姚松炎、前香港眾志主席羅冠聰和劉小麗被DQ時,行管會亦提出了和解建議,要求4人歸還已預支的營運資金,扣除14日之前發放的工作開支,在指定時間歸還資本項目,例如電腦和手提電話,議員亦必須歸還由人大裁定被DQ當日起已支的款項,當時4人需要償還的款項由19萬港元至31萬港元。
此外,據悉會上亦有討論其餘參與總辭的民主派議員約滿酬金問題,並將會發還每人約70萬約滿酬金。但審議營運開支償還款額期間,委員發現前議員毛孟靜、黃碧雲、尹兆堅及梁耀忠四人的開支有問題,或需進一步研究是否發還款項。
據了解,議員的營運開支償還款額下的酬酢及交通開支上限為22萬5290港元,惟毛在離任前申請約24萬的酬酢及交通開支,即還款額爆煲;而黃及尹亦分別申請逾10萬及約20萬還款額。另梁耀忠亦申請約200萬港元的辦事處營運還款額,單計員工薪金已經高達約130萬港元。據聞,會議上有委員指新一立法年度才剛開始,質疑為何還款額高昂,或再需要研究會否發還相關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