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本地培訓醫生來港須服務公營機構5至12年 港府第2季提交草案

2021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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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將提出修例引進更多海外醫生來港工作。
港府昨(4日)宣布將修例引入更多非本地培訓醫生進入公營醫療體系,今日(5日)立法會衞生事務委員會開會討論建議,有議員批評當局作出政治決定,指現時海外醫生主要在大學工作,而不是在醫院前線工作,恐落實後會得不償失。政府晚上表示,有關醫生來港須於公營醫療機構工作5至12年不等,才可在港取得正式註冊。
議員陳沛然嘆言,本港前線醫生正努力抗疫,但港府在此時再次提出修訂,每次討論時均會引起熱烈爭議,形容當局是一個政治決定,希望將來會提出公聽會,諮詢公眾意見,並指「當局是否希望走回以前英聯邦制度?」
對於港府今次制訂認可外地醫學院方向與新加坡類同,陳指新加坡是獨立國家,且只認可中國4間大學的醫科畢業生,質疑港府是否可作出此政治決定。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表示,政府認同本港醫生人手不足,因此迫切引進海外醫生來港工作,預料本年第二季提交修例草案。
政府發言人表示,香港目前每1000名人口只有2名醫生,遠遠落後於其他先進經濟體,如新加坡及日本每千人有2.5名醫生;美國每千人有2.6名醫生;英國更有3名;澳洲更多達3.8名。當局強調,循有關途徑來港的醫生,須於本港的公營醫療機構工作5至12年不等,才可在港取得正式註冊。當局強調,建議並無繞過香港醫務委員會,日後循新途徑來港執業的非本地培訓醫生仍須向醫委會註冊,並如其他本地醫生一樣受醫委會的紀律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