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截停當路障被撞受傷 男司機入稟向警方索償

20210205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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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指在車禍中被撞受傷腦出血。
警方3年前在粉嶺公路追截疑超速駕駛的7人車期間,被指將道路上其他車輛當成「人肉路障」,導致多輛「路障車」遭7人車撼撞。事件除導致7人車司機及車上一名男乘客死亡,亦有「路障車」司機被撞至腦出血及失去知覺。該名受傷司機前日(3日)入稟區域法院,向警方提出人身傷亡索償。
原告人李承閩,被告為由律政司代表的警務處處長。入稟狀指,由於警方於2018年2月11日在處理粉嶺公路事件疏忽,導致原告受傷,故申索賠償。惟入稟狀中並無列出要求的賠償金額。
死因庭於去年6月就這宗事件展開死因聆訊,當時李以證人身份出庭。李曾供稱,他駕車沿粉嶺公路往火炭方向行駛時,一輛警方電單車從後駛上,並揮手示意要他停下。數秒後他的私家車便被7人車從後猛撞,他頓時失去知覺,事後出現腦出血。
死因庭於去年7月裁定兩名死者死於意外,又指事故是警員指示「路障車」慢駛或截停車輛所致,建議警方要警員熟讀《警察通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