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罵警擾亂秩序 青年憑手機自拍片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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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俊傑獲裁定罪名不成立。(辛永明攝)
2019年11月18日理工大學衝突期間,一名25歲青年在附近用手機進行拍攝,期間被指高呼「死黑警」等辱警語句,引起在場人士起哄。他早前否認一項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罪,經審訊後今日(5日)在九龍城法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裁判官鄭念慈接納被告拍攝的手機片段顯示,他當時無說出相關的辱警說話,警員證人的證供並不可靠,故判他脫罪。
從事園藝工作的被告陳俊傑(25歲)被控於前年11月18日在尖東市政局百周年紀念花園一帶的公眾地方,作出喧嘩或擾亂秩序的行為,或使用恐嚇性、辱罵性或侮辱性的言詞,意圖激使他人破壞社會安寧、或其上述行為相當可能會導致社會安寧破壞。
速龍小隊警員盧智聰早前供稱,當日早上近9時,大批穿黑衣示威者在上述紀念花園聚集,準備前往理工大學聲援校內示威者。盧接報到場,見被告舉手機拍攝,並站著阻撓同袍追截示威者,他認為被告形迹可疑,遂上前截停對方,並將對方帶入封鎖線搜身。但被告情緒激動,大叫「死黑警,影住我!」、「憑乜搜我!」,而封鎖線範圍外有示威者亦呼應,大罵警員「死黑警」、「黑警死全家」等,他遂將被告拘捕。
鄭官裁決時指,從辯方呈堂、由被告手機拍攝的片段顯示,被告當時並無阻撓警員追捕其他示威者,亦未見任何人大叫辱警說話。雖然片段只顯示被告被拉入封鎖線前的情況,控方指稱他在封鎖線內也有說出辱警說話,但若然盧警員的證供有部分屬虛構的話,法庭就不能全盤信納其證供。法庭不能排除盧的證供並非事實之全部,故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