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後未曾出席產業管理會議 《成報》谷卓恒被頒不開始令

20210208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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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向已破產的谷卓恒頒「不開始令」。
《成報》主席谷卓恒因拖欠金利豐財務有限公司逾1億港元沒有清還,於2019年5月被金利豐財務申請破產。高院原訟庭到去年8月正式頒布破產令。不過由於谷在頒令後,並無出席破產管理署安排之會面,原訟庭今天(8日)決定針對他頒發「不開始令」,即暫緩開始計算他的破產期。
今次不開始令申請是由破產管理署署長,根據《破產條例》第30AB和30AC條提出。有關條文規定,如破產受託人要求破產人就其產業的管理出席初次會面,但破產人不出席,令產業管理受阻,受託人就可向法庭申請不開始令,亦即破產期間不由頒破產令當日開始計算。
谷卓恒由前年被金利豐財務申請破產起,一直都沒有出席法庭聆訊,今天他亦繼續缺席。法官在審閱破產管理署的誓章證供後,表示接納本案的情況符合《破產條例》所列之條件,因此今天決定頒布不開始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