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保釋遭撤銷 多案纏身有排審

2021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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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收押監房的73歲壹傳媒黎智英,在農曆新年後面對一連串官司的開審,他涉及的欺詐及違反《港區國安法》中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一案,有可能面對《港區國安法》可處以最高的終身監禁刑罰,該案將於4月16日在西九龍法院再提訊;另外他亦涉及4宗非法集結相關的案件,共被控6罪,在這1年內,他必須多次進出法庭受審。另外,他亦涉及一宗刑事恐嚇記者案件,雖然獲判脫罪後律政司提出上訴,惟至今仍未有上訴聆訊的開審日期。
黎智英去年6.4參與悼念六四事件31周年晚會,被控在維多利亞公園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案件早前轉交區域法院審理,及後於本月5日移師到西九龍法院再訊,由於黎與其餘19名被告未決定是否認罪,案件押後至6月11日再提訊。
緊接而來,黎將於本月16日面對涉前年8.18反修例「流水式集會」未經批准集結案的審訊,他被控一項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及一項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案件在開審前已鬧出連串風波,律政司原定委聘英國御用大律師David Perry任此案主控官,惟上月底突然以基於公眾利益及審訊日期臨近為由,宣布委聘另一名律師接手,據法庭文件顯示,案件將由近年屢次代表政府出戰不同案件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領軍。巧合的是,黎則由余若海胞姊資深大律師余若薇作律師代表,令外界焦點落在姊弟對壘上。
至於黎涉及餘下2宗非法集結案,分別於2019年8月及10月發生,控罪指黎分別於2019年8月31日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及於同年10月1日組織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兩宗罪。兩宗案件已轉交區域法院審理,分別將於今年4月7日及5月17日開審。
黎亦被指於2017年參與六四集會時,在無受挑釁下,涉在維多利亞公園內恐嚇東方報業集團男記者,揚言「我實搵人搞×你」、「我已經影×咗你嘅相」,雖然有照片和影片佐證,但原審裁判官鍾明新最終裁定黎刑事恐嚇罪名不成立,將其「放生」。律政司在上訴限期的最後一天、即去年9月17日提出上訴,惟至今4個多月仍未有上訴聆訊的審期。
而內地官媒於今日(9日)黎遭撤銷保釋後,表示「這是香港之幸,更是法治之幸,是香港法治的勝利。對於期待昭顯正義、渴望香港安寧、社會由亂轉治的大多數港人而言,這是一聲悅耳的新春祝福。」而中央政法委的微信公眾號亦撰文指昨日終院的判決,傳遞了「三大信號」:分別是國安法絕不容許隨意解釋、這將成為一個重要的司法判例、以及法治是香港的重要保障。
另外,有團體及市民今早在終院外示威,嚴斥黎嚴重擾亂香港治安,天理難容。其中民間團體「東方之珠義工社團」2名成員指黎等亂港分子不斷挑釁國安法底線,嚴重擾亂香港治安,涉嫌與外國勢力互相勾結,對國家造成嚴重威脅,呼籲法官應判其終身監禁,以儆效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