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歲男生擲汽油彈認暴動罪 稱感懊悔還押候懲

20210210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當晚有大批示威者聚集與警方對歭。
前年11月理大衝突期間,一名14歲少年帶着扳手及戴着防毒面具到旺角參與示威,期間更投擲汽油彈。該少年當場被捕,他今日(10日)於區域法院承認暴動及企圖縱火罪,求請稱當時只是接過他人遞來的汽油彈,因一時衝動犯事。法庭將他還押至3月3日,等候其背景、勞教中心及教導所報告後判刑。
被告現時已16歲,辯方求情指被告案發時僅14歲,故《少年犯條例》在他身上適用,希望法庭考慮監禁以外的禁閉式刑罰,讓被告得以更生。律師又指,被告現時讀中四,他在運動及藝術方面成績優異,師長均讚揚他守時有禮。他今次一時衝動犯事,但就因此與父母修補關係,他們今日均有到庭支持他。被告亦自撰求情信,稱為犯事感懊悔,明白要為此付出沉重代價,承諾日後會改過自新。
案情指2019年11月16日凌晨2時許,有數十名示威者在旺角山東街與彌敦道交界集結,示威者並築起傘陣、以磚頭堵路等,與警方對峙,期間被告被媒體拍到在附近的便利店出現。
警方其後開始掃蕩,被告在便利店外投擲一枚汽油彈,汽油彈在距離警員20米外着地起火,被告隨即逃跑,惟終被截獲。被告當時戴着頭盔、防毒面具、眼鏡等,他向警方表示有人教他投擲汽油彈,而身上的扳手是用來拆除圍欄。惟他之後在父親及兄長陪同下進行錄影會面,稱扳手非他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