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傭挑戰放產假留宿規定失敗 訟費由法援支付

20210210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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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菲傭提司法覆核挑戰須在僱主家留宿的規定,惟法庭拒絕受理。
菲律賓籍女傭Yvette Dingle Fernandez在香港誕女後,僱主堅持要她按照僱傭合約在僱主住所留宿,但拒絕讓其初生女兒同住。她為此提出司法覆核,質疑政府未有在外傭合約給予豁免,以致外傭在放產假時仍要在僱主家中留宿。高院法官周家明今天(10日)頒布判決書,駁回她的申請,並下令代表她的法律援助處支付勞工處及入境處的訟費。
申請人為外傭Yvette Dingle Fernandez,她同時代表自己及其在香港出生的女兒 Eloisa Valerie Fernandez興訟,答辯人分別是勞工處處長和入境事務處處長。申請人於2019年6月14日誕女,現已偕女兒返回菲律賓。她認為外傭在每周有一天的休假期間,當天不需24小時留在僱主家中,故外傭在放產假時,應同樣不需要留在僱主家中。
法官指,今次申請是建基於申請人錯誤理解僱傭合約,誤以為政府可以豁免合約部分條款。事實上留宿僱主家的安排,並不是入境處向外傭施加的逗留條件,而是外傭向僱主所作的合約承諾,及外傭申請簽證留港時對入境處的承諾,因此入境處並無權作出豁免。
法官特別表明,今次他不駁回申請人的申請,不代表他接納政府對外傭的標準僱傭合約的詮釋。究竟有關合約條款的效力問題,需留待日後其他案件才能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