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截車當路障釀車禍 身故男乘客遺屬入稟索償

20210211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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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為七人車上男乘客的遺屬。
警方2018年2月在粉嶺公路為追截疑超速的七人車,截停其他車輛當「人肉路障」,最終七人車撞上「路障車」,七人車司機及男乘客身亡,有「路障車」司機亦被撞至腦出血,死因庭去年裁定兩名死者死於意外。身故男乘客的遺產代理人日前就入稟區域法院,向七人車車主、司機及警方索償,但未有列明金額。
原告為死者遺屬陳美芬、死者張梓豪以及其受養人及遺產。而被告依次是身故七人車司機鍾逸揚的遺產代理人、七人車車主林秀英及警務處處長。
入稟狀指,該致命交通意外發生於2018年2月11日,鍾當時為七人車司機並疏忽導致意外,最終導致張死亡。林則在有關時間容許沒有有效駕駛執照的鍾駕駛該七人車,而警務處長或其僱員在意外中亦因疏忽或違反職責,三方亦需就事件負上責任。
死因研訊當時透露,鍾曾被驗出血液內含冰毒,醫生認為他駕駛時有機會受毒品影響。而死因裁判官指事件是警員指示「路障車」慢駛及截停車輛所致,並批評涉事警員對風險一無所知,以為自己有時間拖慢車群,同時又不知道相關《警察通例》的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