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弩及彈簧鋼棒作觀賞被揭發 武器癡前關員判社服令

20210211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被告盧浩然獲判社會服務令。
警方去年7月收到線報,到一名海關關員的家中搜查,在其睡房搜出弩及彈簧鋼棒,庥在事發後離職。該名前關員早前承認無牌管有槍械及管有違禁武器兩罪,今日(11日)在九龍城法院被判240小時服務令。裁判官接納涉案的弩及鋼棒只作收藏觀賞之用,與示威活動無關,並認同被告過往在海關工作表現出色,重犯機會不高。
35歲被告盧浩然報稱海關關員,在事發後已離職。他被控於2020年7月14日,在其位於紅磡愛民邨的住所,無牌管有一把弩,其拉力超出法定所限的6公斤,以及一支彈簧鋼棒。
辯方今進一步求情指,被告入職海關後不久已獲評為最優秀的見習關員,他於2017年協助偵破一宗私煙案獲部門嘉許。他是一名武器癡,涉案武器僅作收藏,未曾向外人展示,其家人也確認他沒參與示威活動,辯方冀法庭格外開恩。
裁判官同意感化官為被告撰寫的報告非常正面,指雖然同類案件一般判監,但被告坦白認罪有悔意,此為最大的求情因素。警方在案中只發現弩,沒發現可配合使用的箭,而彈簧鋼棒雖具有一定殺傷力,但法庭接納只作被告觀賞。裁判官指,被告因本案失去關員工作,付上沉重代價,但這是他犯案所致,乃咎由自取;被告自小努力讀書,工作表現不差,不似會重犯,遂判被告社服令以替代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