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有4大廈被納入強制檢測 包括尖沙咀華源

2021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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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沙咀華源大廈被納入強制檢測。(何子輝攝)
政府在昨晚(13日)11時35分表示,將引用《預防及控制疾病(對若干人士強制檢測)規例》(《規例》)(第599J章),就《規例》下的強制檢測公告刊憲,要求於指定期間曾身處四個指明地方的人士(下稱「受檢人士」)接受2019冠狀病毒病核酸檢測。
現時,在全港所有地區,如有住宅(包括商住兩用)大廈新增1宗或以上確診個案,或其污水樣本檢測呈陽性,顯示可能存在感染風險,均會被納入強制檢測公告。
針對工作場所的檢測方面,如某一個工作場所出現兩宗或以上的確診個案,便會被納入強制檢測公告。按上述準則,將有4個指明地方會被納入強制檢測公告,名單如下:
新增1宗或以上確診個案的大廈
1. 香港九龍黃大仙蒲崗村道 157-161 號/毓華里 22 號嘉喜大廈
2. 香港新界荃灣川龍街 50 號龍華樓
3. 香港九龍尖沙咀彌敦道 83-97 號/樂道 36-50 號華源大廈
4. 香港九龍油麻地上海街 286-288 號
任何在2021年1月31日至2月13日期間曾身處任何附件一所列指明地方超過兩小時的人士(包括但不限於住客、訪客及工作人員),須於2021年2月16日或之前接受檢測。受檢人士若在2021年2月11日至2月13日期間已進行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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