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再涉違國安法 警赴監獄錄取警誡供詞
正在赤柱監獄還押的壹傳媒黎智英,被指與另外8名泛民人士被控在前年的8.18流水式集會中,被控一項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及一項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案件昨日(16日)在區院開審。據了解,黎昨午被囚車押返赤柱監獄時,早有警方國安處人員在獄中等候,通知他再涉及違反《港區國安法》及「串謀協助罪犯」再被捕,並已初步錄取警誡供詞。另據悉,由於黎是還押人士,故他近日都是食「私家飯」。
黎智英昨午於法院應訊後返回監獄,據知當時已有數名警方國安處人員等候。由於黎屬甲級囚犯,署方人員在赤柱監獄為他們安排一個會面室見面。據悉,警員當時告知黎涉嫌干犯「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串謀協助罪犯」兩罪,並初步為他錄取警誡供詞,由於當時無律師在場,黎大部分時間都是保持緘默。據悉,警方會繼續調查案件,稍後會諮詢律政司意見,以決定是否提出檢控。
據知,一般情況下,若警務人員要進入懲教院所拘捕在囚人士,警員會以公事探訪身份進入院所,再於該院所的會見室,與涉事的在囚人士會面,並通知對方已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