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同佳案距今3年未自首 台陸委會促港回應司法互助

20210218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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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同佳至今仍身在香港。
觸發港府修訂《逃犯條例》的台灣殺人案,案發距今已3年,疑犯陳同佳在港出獄亦已近16個月,他仍然由警方保護下入住安全屋,赴台自首無期。一直協助陳的香港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日前曾稱,未料台方一直未有向陳發出赴台簽證。台灣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今天(18日)表示,管浩鳴在台灣的刑事訴訟法裏面並沒有角色,並指港府不應讓殺人犯以自由行的方式來台,置他人安全不顧,促港府回應台灣提出的司法互助請求。
案中死者潘曉穎母親日前再次提醒陳同佳到台灣自首,而管浩鳴解釋,過去約兩年一直希望和陳回台自首。就他知道,台灣律師已多次向有關「窗口」聯絡,並表示陳願意回台自首或投案,但至今台灣仍未回應。
邱垂正今在陸委會記者會表示,港方相關人士重談發陳同佳簽證的舊調,而一個負責任的政府,不可能同意殺人犯以自由行的方式自行搭機來台,置同班機旅客安全於不顧。
邱指港府應回應台灣早先提出的司法互助請求,協助早日將犯人繩之以法,彰顯司法正義同時,也保障台港旅客安全。台方的溝通大門永遠敞開,目前就是等待港方展現突出本案的誠意與決心。
保安局回覆稱,特區政府希望陳同佳能夠早日赴台接受法律制裁的立場沒有改變。當局希望台方以認真和務實的態度,不作任何政治操作,盡快接受陳同佳到台灣投案,以彰顯公義。只要台灣履行應有的責任和司法公義,准許陳同佳入境,當局十分樂意作出合法可行的配合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