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訴訟上訴申請法援被拒 羅允彤提司法覆核

20210219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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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允彤所指的物業訴訟,Erwiana亦牽涉其中。
因殘酷虐打印傭Erwiana、於2015年2月被判監6年的女僱主羅允彤,於昨日(18日)入稟高院原訟庭提出司法覆核,表示她為一宗涉及她住所的物業訴訟申請法援被拒,於是向高院聆案官上訴,結果又被駁回。她質疑聆案官的判決有法律錯誤,因此要求原訟庭將之推翻。
本案申請人羅允彤在2015年4月,被區域法院裁定要對Erwiana負起民事賠償責任。之後羅在同年7月,聲稱將她持有的將軍澳住所一半業權,轉讓予她的丈夫。至2017年12月,區院判定賠償金額超過80萬港元。同月高院原訟庭則裁定業權轉讓無效。
在轉讓業權案未有判決前,羅允彤的丈夫又在2017年11月提出另一宗訴訟,聲稱羅欠他逾300萬港元,因此向將軍澳物業「落釘」,向高院申請押記令。此押記令在羅不抗辯下於2018年4月由高院聆案官落實。Erwiana在一個月後知悉此事,遂向高院原訟庭要求加入案件及要求撤銷押記令。結果原訟庭在2019年12月接納Erwiana的申請,將押記令撤銷。
羅允彤稱她擬就2019年12月的原訟庭判決申請上訴,並為此申請法援,但被法援署署長拒絕。她就署長的決定向高院聆案官上訴,結果亦在去年11月遭駁回。申請人現指,聆案官並無正確理解其論點,錯誤地裁定她的上訴並無勝算。申請人因此要求原訟庭,將聆案官駁回其法援上訴的判決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