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軍領袖藏萬用刀 法庭接納受社會氛圍影響判社服令

20210219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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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周銘鴻今日到東區法院接受判刑。
18歲童軍領袖於2019年11月11日「三罷」當天在鰂魚涌被搜出萬用刀,他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管有工具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罪成,今日(19日)在東區法院被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裁判官張志偉接納被告受社會氛圍影響犯案,案件只是個別事件,即使報告其中一個建議是判被告入更生中心,但法庭最終決定判被告接受社服令。
18歲報稱學生的被告周銘鴻,被控於2019年11月11日在太古康怡廣場北座外,管有一把可摺萬用刀。被告早前審訊時辯稱,涉案萬用刀與他在學校的童軍活動有關,他見到警員逃跑,是因為當天西灣河發生警員開槍射傷學生的事件,當時的社會環境令他害怕警察,但其辯解未獲法庭接納,裁判官於3星期前裁定他罪成及將他收押,案件今日判刑。
辯方今日求情指,被告正修讀電影相關的高級文憑課程,冀法庭輕判,讓他繼續學業完成電影製作的夢想;辯方又呈上由前電視節目主持人李有毅的求情信,力陳被告勤奮及有親和力。
同案另一名16歲嚴姓男被告,原亦被控一項管有工具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罪,指他管有3包塑膠索帶及一把螺旋鉗。但法庭認為警方無論在認人、拘留以至交收證物的過程都有出錯,故判嚴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