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向飲品膠樽供應商徵費 市民「按樽」可獲0.1元回贈

20210222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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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保護署今(22日)就「塑膠飲料容器生產者責任計劃」展開3個月公眾諮詢,建議向容量介乎100毫升至2公升的塑膠樽裝飲料供應商,收取循環再造徵費,以1個500毫升的膠樽為例,循環再造徵費達到0.5至0.65港元,同時市民「按樽」可獲得0.1元回贈。諮詢期至5月21日。有關注團體批評相關金額太低,難以提升市民回收的意欲,亦有經濟學者認為供應商會「加價」,把收費轉嫁消費者。
環保署表示,塑膠飲料容器所採用的物料一般較為單一,較易處理且具有較高的回收價值,若能在源頭妥善分類作收集處理,可更有效地轉廢為材。按「污染者自付」原則,計劃建議向塑膠樽裝飲料的供應商層面(包括製造商及進口商)收取循環再造徵費,以收回計劃的運作成本;並建議由特定售賣塑膠樽裝飲料的零售店舖作為退還點,方便公眾交回用完的塑膠飲料容器。
此外,計劃建議提供回贈,而收集到的塑膠飲料容器會供應給本地的回收商作妥善循環再造,轉化成有市場價值的回收物料。為配合日後推出「塑膠飲料容器生產者責任計劃」,環保署正進行為期1年的入樽機先導計劃,測試回收塑膠飲料容器的入樽機在香港實地應用的情況。
在先導計劃下,環保署會分階段設置60部入樽機於公眾地方及政府設施,收集公眾所交回使用完的塑膠飲料容器作循環再造,並透過電子支付平台提供即時回贈。每交回一個塑膠飲料容器可獲得0.1港元回贈,而每一個電子支付平台帳戶每天最多可交回30個塑膠飲料容器。
綠惜地球高級項目主任劉兆朗批評,計劃推廣「按樽」可獲得0.1港元回贈,未能有效向公衆表達源頭減廢的目的。他認爲應着重向市民大力宣傳「按樽」的意義,而非回贈,以增加市民參與感。另外商戶亦可在收據及銷售時,說明若自備容器可扣減相關金額,鼓勵市民參與。他同時批評回贈金額過低,僅有0.1港元,難以鼓勵市民回收膠樽,建議將金額提升至0.5港元,相信可提升回收率至7成或以上。
關注團體「免廢暢飲」則炮轟循環再造徵費太高,對比蘇格蘭收取0.3港元,香港需達到0.5港元實在太高。團體又直言按樽機價錢貴,「如駕駛一部勞斯萊斯」,難以量產,擔心在自由市場制度下,價錢難免最終反映在飲品價格上。
香港中文大學經濟學系副教授兼劉佐德全球經濟及金融研究所常務所長莊太量表示,若政府向塑膠樽裝飲料供應商,收取循環再造徵費,預料最終都會加價,轉嫁消費者。他指以500毫升的膠樽收取港幣6毫為例,若產品為平價汽水,預料有較高增長,就算有回贈,但市民仍需多付港幣2至港幣3毫。但莊太量指膠袋徵費一樣,市民開始自備環保袋,會慢慢習慣,加上供應商會把徵費隱藏在售價,消費者或未有太大感受。另他憶起自己20年前在美國,膠樽回贈費用已是一個5美先,即相等於港幣4元,認為現時回贈只是港幣1毫並沒有太大作用,認為要加至港幣5毫至港幣1元才有果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