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漢涉遇查時亮刀遭警開槍擊中 否認意圖傷人受審

20210222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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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周景登坐輪椅到庭受審。(龍偉樑攝)
2018年11月7日早上,警方機動部隊在深水埗港鐵站進行針對非法入境者及逾期居留人士的反罪惡行動,一男一女警員在截查一名無業男子時,男子涉嫌從背包拿出?刀揮舞,並同時衝向警員,結果遭女警開槍擊中。涉案男子否認2項企圖蓄意嚴重傷人罪,案件今天在區域法院開審。
本案被告周景登(57歲、無業),被控在2018年11月7日,在深水埗地鐵站大堂內,意圖使男警員19835王嘉雄及女警員15238袁嘉穎身體受嚴重傷害,而企圖非法及惡意傷害他們。事發時被告中槍,到今天他仍要坐輪椅出庭受審。
涉案男女警今天先後出庭作供,他們表示,案發當日早上早上約7時38分,他們在深水埗站大堂D出口,留意到被告見到警察時目光迴避並加速行走,便試圖截停他查身份證。但被告在男警第二次出聲、並伸手攔截時才停步,更在掛於胸前的背包中拿出一把?刀,推出刀片然後揮舞。兩警於是退後,男警拔槍示意被告停止,被告於是轉向衝向女警,女警亦把佩槍拔出。女警稱因被告繼續衝前,令她生命受嚴重威脅,所以在無可選擇下作出警告並同時開槍。被告中槍倒地後,仍試圖起身拾回?刀,但就被到場增援的同袍制服,而男警就乘機把?刀踢走。
惟辯方盤問時指,被告當時很合作,試圖從背包拿出身份證,但因一時找不到,便把背包放到地上繼續找。期間?刀從背包跌出來,但他並無推出刀片亦無揮舞,當他將?刀拾起準備放回背包內時,女警便在無口頭警告下向他開槍。辯方又指,被告經常被警察查身份證,更指警員當日是因被告衣着不光鮮,看來又不似會投訴,才會選他來查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