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涉8.18非法集結 遊行被拒因民陣無法防止暴力事件

20210223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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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涉帶頭拉橫額。
前年8.18反修例「流水式集會」未經批准集結案中,因涉及《港區國安法》而被還押的壹傳媒黎智英與另外8名泛民人士被檢控,除區諾軒及梁耀忠外,包括黎智英在內的其餘7名被告均否認控罪,案件今早(23日)續審,押解黎智英的囚車於早上約9時16分抵達西九龍法院。控方今日繼續傳召不同的警方證人,講述當日集會的部署安排。
時任港島總區行動部署理高級警司周詠儀表示,民陣於入紙申請集會遊行後,跟警方開會商討安排細節,但就未能提供有效方法,去防止遊行期間發生暴力事件。她因此把遊行定性為高風險,決定反對並拒絕遊行申請,只就維園集會發出不反對通知書。
周承認在作出決定時,不知道有分區警員曾就維園集會進行風險評估,而下屬在匯報時也沒有提及民陣曾建議用流水方式疏散群眾。周坦言不知道「流水式」的意思,又稱她事前曾收到情報,不排除集會人士會不理警方反對繼續遊行,但不知道確實的遊行方向。
周憶述,當日約下午2時半,原本被調派到維園的第三梯隊警員自行決定撤離,她沒有反對。約半小時後,她透過指揮中心電視直播,見到有人拉起橫額走出維園,往灣仔方向前行,並在近5時抵達遮打道。
周承認,當日下午3時至5時期間,無論是在維園附近,抑或遊行路線沿途間,均沒派軍裝警員駐守,警方也沒有禁止示威者移動,只遣派警民關係主任在維園與主辦團體聯繫,及派人指揮交通。
周解釋,這是因為自2019年6月起,警民關係十分對立,有激進示威者會用磚頭、彈珠、鐵通等作為武器攻擊警員,甚至有人投擲汽油彈。為了維繫公共安全及秩序,並維護市民的權利和自由,同時避免警方的出現激起市民情緒,引發警民衝突,故沒有在現場派駐警員,最終當日亦沒有發生暴力事件。
周供稱,她不知道事發前一天民陣曾召開記者會,更表示:「宜家同我講我咪知」。她強調是經過風險評估,才決定當日不調派警員到場,這與是否有信心集會會和平進行無關。
目前受審的7名被告包括黎智英、李柱銘、何俊仁、李卓人、梁國雄、吳靄儀及何秀蘭,他們被控一項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及一項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
控方指控當日在獲發出不反對通知書的維園集會後,各被告拉着橫額帶頭離開維園,展開警方及遊行上訴委員會已明確反對的遊行。他們沿怡和街、軒尼詩道前行,沿途有叫口號。個多小時後,他們抵達遮打道行人專用區,黎智英等人放下橫額,李卓人才表示這是流水式集會的終點,呼籲市民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