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歲越南女在港打黑工 被判監15個月

20210224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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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處以往多次進行反黑工行動。
一名38歲越南籍女子於上周三(17日)在上環從事清潔工作時,遇上入境處執行反黑工行動,期間她被揭發持有由入境處簽發不允許僱傭工作的擔保書(俗稱「行街紙」),及後的調查發現她為免遣返聲請人士。她昨日(23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入獄15個月。
入境處調查人員於上周三進行的「曙光行動」中,在上環一座商業大廈內拘捕該名越南籍女子。她昨在法院被控在香港非法入境後,未得入境處處長授權而留在香港,或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接受僱傭工作。她承認控罪,被判監禁15個月。同時,她亦被控一項使用偽造身份證及一項管有偽造身份證,分別被判監禁15個月及12個月,所有刑期同期執行,即合共被判監15個月。
入境處發言人警告,根據《入境條例》第38AA條,非法入境者或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不得接受有薪或無薪的僱傭工作,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港元及監禁3年。上訴法庭對違反有關條例的罪行頒定判刑指引,以監禁15個月作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