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歲女隨母去打麻雀被舔私處 七旬翁認罪判監3年3月

20210224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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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文桂權今日於區域法院認罪。
七旬翁去年在元朗村屋內,向其「麻雀腳」的7歲女兒下手,先後用按摩器和舌頭去觸碰女童的私處。女童向母親投訴要「洗小妹妹」揭發事件。老翁今(24日)在區域法院,承認非禮和向年齡在十六歲以下的兒童作出嚴重猥褻行為兩罪。法庭認為判刑必須顧及保護兒童的利益,遂判處被告即時監禁39個月。
72歲被告文桂權,在荷蘭經營餐廳生意。案情顯示,X的母親是被告的「麻雀腳」,她定期到被告的村屋打麻雀。2020年6月6日,她帶同X到被告的村屋,大人在地下層打麻雀,X則獨自待在1樓玩耍。至晚上約11時,被告到1樓的睡房休息,X見到被告便着他幫忙開電視。
期間被告用一支按摩棒觸碰X的腿,再用按摩棒觸碰X的私處不多於1分鐘,並順手脫去X的內褲,轉用舌頭去舔X的私處一下。X叫被告停止,並趕緊穿回內褲離開,找到母親後表示要「洗小妹妹」,因為曾給被告觸摸。當兩母女回家時,X向母親透露更多被非禮的細節,母親始折返村屋去質問被告。
辯方求情指,被告能夠即時認罪,而他向X造成的傷害並不嚴重,根據X的醫療報告顯示,案發後X的情緒穩定,其陰道沒有外傷。辯方又指,被告未能說出犯案的原因,但願意承擔其責任,加上被告主要在荷蘭生活,相信重犯機會低,冀法庭能夠輕判。法官量刑時考慮到被告犯案的行為、時間及他與X年齡差距等因素,判處被告監禁39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