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認參與禁錮拍照女子 教師辯稱只為幫忙

2021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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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蘇瑋善辯稱當時只想幫助女事主脫困。
前年7月7日九龍反修例大遊行結束後,一名30歲女子在旺角用手機拍照,被示威者誤當成便衣女警,期間遭人包圍、禁錮及打傷。兩男一女事後被控非法禁錮、參與非法集結和非禮共3罪,案件今(25日)在區院續審。任職教師的女被告續自辯,稱當時上前只欲了解情況,並曾多次叫現場人士冷靜,又嘗試拉開捉着女事主的人,亦有協助女事主澄清其身份,她強調只想消除在場人士對女事主的質疑,以平息事件。證人已作供完畢,法官押後至3月22日聽取結案陳詞。
3名被告依次為32歲男廚師黃子隆、24歲大專男生吳睿哲和25歲女教師蘇瑋善。他們被控於2019年7月7日,在旺角山東街與西洋菜南街交界,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士非法集結,以及非法囚禁女事主X。首被告另被控一項非禮罪,指他在同日同地非禮X。
蘇瑋善自辯指當日途經案發現場時,聽聞有人指X「搶嘢」,遂上前了解事件,並見到有人圍着及制服X。蘇亦聽見現場人士要求X出示電話,又指控X是女警,X亦大聲呼叫及不斷掙扎。她見狀便勸他人不要太用力捉着X,亦叫X冷靜。當時她看見X的上衣被拉高,幫忙把X的上衣拉低,她又想拉開捉着X的人,但不成功。後來她見X打一名男子,遂輕輕捉着對方待她冷靜。
蘇承認有叫X出示電話以消除別人質疑,但X拒絕,當時她覺得X想逃避問題怕她會離去,一直猶豫應否放開她。期間X表示自己並非警員,她亦有向現場人士重複X的說話。她強調當時只為了協助平息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