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nch哥」再涉官司禁足置地 聲言要上訴捍衞「食lunch」自由

20210226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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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下令被告李國永(坐地者)在保釋期間不得踏足置地廣場。
「Lunch哥」李國永再惹官非,他因去年9月初的「和你Lunch」活動中涉嫌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被捕,今(26日)在東區法院提訊。被告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5月7日再訊,因他須應付學校考試及優先處理早前涉滋擾陳彥霖母親的案件。他獲准以500港元續保,惟控方要求他暫時不得再踏足案發的置地廣場,他初時拒絕,在庭內公眾多番游說下才接受此項保釋條件。
18歲被告李國永,報稱學生,被控於2020年9月7日,在中環置地廣場地下,連同陳麗珍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或使用恐嚇性、辱罵性或侮辱性的言詞,意圖破壞或激使他人破壞社會安寧。
控方在庭上提出新增保釋條件,包括暫時禁止被告再踏足置地廣場,被告起初一口拒絕,表示自己習慣和喜歡到置地逛街。主任裁判官錢禮即駁斥他可以去其他地方逛街,並警告控罪絕非輕微,井短暫押後案件讓他再作考慮。有公眾席人士力勸他接受條件,否則可能要還押。最終被告同意條件,但事後他在社交平台上表示會向高等法院上訴,捍衞自己「去置地食lunch」的人身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