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控兩拉麵店10名前僱員 涉串謀盜竊縱容挪用公司款項

20210226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廉署起訴10人涉貪污及盜竊拉麵店27萬元。
廉政公署今日(26日)落案起訴兩間日式拉麵店的經理、廚師及侍應等10名前僱員,控告他們涉嫌串謀盜竊收銀機內的現金收益最高共約27萬港元,並行賄受賄以縱容該等挪用公司款項勾當。10名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下星期二(2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應訊,以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10名被告均為佳偉餐飲有限公司(佳偉餐飲)前僱員,該公司以「廣島霸嗎拉麵」及「風雲丸」兩個品牌,在將軍澳及尖沙咀經營日式拉麵店。被告分別被控共12項罪名,即3項串謀盜竊;7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及2項代理人接受利益,分別違反《盜竊罪條例》、《刑事罪行條例》及《防止賄賂條例》。
其中9項控罪在2017年8月至2018年11月期間,發生於「廣島霸嗎拉麵」將軍澳分店。其中1項控罪,前店長吳偉濤、前部長林廷峯、前高級廚師余凱麟及余世鳴、前廚師呂健誠及文嘉昇、前侍應劉瑞蓮及前兼職侍應馬君彤涉嫌一同串謀和與一名佳偉餐飲時任總廚串謀,在的收銀機偷竊現金逾22萬港元,並挪用現金收益行賄以縱容盜竊勾當。
另1項控罪指,林廷峯、呂健誠及文嘉昇及劉瑞蓮涉嫌一同串謀和與上述總廚串謀,從收銀機偷竊現金。另外3項控罪指,林廷峯涉嫌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向上述總廚提供賄款共6000港元,作為對方縱容他從收銀機偷竊現金的誘因或報酬。
另外再有4項控罪指,林廷峯涉嫌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向呂健誠提供賄款共9000港元,作為對方按該分店廚房員工所接的口頭食物「落單」照辦的誘因或報酬。然而,根據佳偉餐飲的政策,員工須將顧客的點餐輸入一個電腦系統,並且不得向廚房員工口頭「落單」。
餘下3項控罪涉嫌於2018年8月至11月期間,發生在「風雲丸」尖沙咀分店。其中一項控罪指,吳偉濤、前部長林穎思及馬君彤涉嫌一同串謀和與上述總廚串謀,從收銀機偷竊現金,挪用現金收益最高達4.5萬港元,並受賄以縱容有關盜竊勾當。
另外2項控罪指,助理營運經理陳家泰涉嫌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從吳偉濤接受賄款共4000港元,作為縱容吳偉濤從收銀機偷竊現金的誘因或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