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案黃臨福被加控不依期歸柙罪 案件將交區院審理

20210226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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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未成年港人廖子文黃臨福去年底已移交香港警方處理。
12港人偷越邊境事件,其中一名在內地被捕男子黃臨福因案發時未成年而獲內地不起訴,並已移交香港。黃原本被控企圖縱火及管有攻擊性武器兩罪,案件今天(26日)在九龍城法院再提訊時,控方加控他不依期歸柙罪,案件將轉介區域法院審理,並押後至3月29日以等候控方準備轉介文件後再訊。辯方並無保釋申請,黃需繼續還押。
現年17歲的黃臨福原被控於2019年10月14日,在旺角警署外無合法辯解而企圖用火損壞旺角警署,以及同日在其住所內管有攻擊性武器,即用啤酒瓶製成的3個汽油彈,意圖將其作非法用途使用。他今日再被加控不依期歸柙罪。
黃臨福自去年4月缺席聆訊,被法庭頒拘捕令通緝,成為潛逃台灣12港人之一。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檢察院去年底舉行不公開聽證後,宣佈不起訴當中兩名未成年人黃臨福及廖子文,兩人隨即被移交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