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花王認狎智障女 被判監14個月

2021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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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蘇永標(左一)承認非禮罪被判囚。
72歲「花王」兩年前認識一名在麥當勞工作的輕度智障女子,兩人又交換電話並成為朋友。老翁其後藉口替女子按摩,把她帶往時鐘酒店大肆非禮。老翁早前承認一項非禮罪,今(26日)於西九龍法院被判囚14個月。
被告蘇永標,承認於2019年6月5日,在荃灣大河道一時鐘酒店內非禮當時23歲的女子X。辯方求情指,被告在性方面並無特別問題,他一生勤勞,是一名負責任的父親,他今次的行為亦令家人感到驚訝。辯方續指女事主是自願隨被告到賓館,他並無威逼及使用武力,當事主表示不願意後他隨即停手。辯方並強調單憑外貌,實難以察覺事主有何異樣,被告事後已覺後悔,希望法庭輕判。
事主的創傷報告指,她事後精神受創,對成年異性包括其父親,感到抗拒及不安,因而影響了她與家人的關係。而被告的背景報則指,他事發時並不知道X有智力問題,事後感到羞恥及難向妻子開口。
法官判刑時,斥被告透過請X飲茶及替她按摩,以利誘手段使她不知就裏地被侵犯,但考慮到本案不涉違反誠信及使用暴力,被告犯案時有使用避孕套等,判被告監禁14個月。
案情指被告當日約事主到酒樓飲茶,提出替X按摩紓緩疲勞。兩人之後到時鐘酒店,二人都脫掉衣服,被告觸摸及吻X的乳房及下體,又以陽具觸碰她私處下體。X表示不願意後被告才停手。X最終在母親追問下透露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