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階段能源標籤規管煮食爐熱水爐 今起諮詢公眾3個月

20210301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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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局擬將熱水爐等電器用品亦納入能源效益規管。
機電工程署宣布,今日(1日)起至5月31日期間,會就強制性能源效益標籤計劃第四階段新增涵蓋產品的建議,展開為期3個月的公眾諮詢。署方指,第四階段建議涵蓋範圍新增3類產品,包括發光二極管(LED)燈、氣體煮食爐及即熱式氣體熱水爐。
計劃規定在香港供應的訂明產品必須貼上能源標籤,以協助市民挑選具能源效益的器具,並加強節約能源;而能源標籤按產品的能源效益表現分為五級,獲第一級能源標籤的產品能源效益最高。
機電署又指,第四階段的建議主要包括新增的涵蓋產品;產品能源效益測試標準;能源效益評級的釐定方法;能源標籤的規格;以及過渡期安排。署方又指,由有關商會代表及持份者組成的工作小組,以及能源效益及節約暨可再生能源小組委員會亦普遍支持推行計劃第四階段
該計劃第三階段於去年12月實施,範圍涵蓋電視機、儲水式電熱水器和電磁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