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涉指示示威者向警掟磚 否認暴動罪受審

20210301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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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當日屯門區有遊行活動。
前年9月21日有人發起「光復屯門公園」的示威活動,事件很快轉變成警民衝突。當日警方驅散聚眾的示威人士,其中一名被捕男學生否認一項暴動罪及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案件今(1日)在區院開審。控方開案陳詞指,被告不但身處示威者的前線,更積極與警方防線對峙,並指示身旁示威者向警方扔磚頭。
19歲被告李浩銘被控於2019年9月21日,在屯門時代廣場外連同其他身份不詳者參與暴動;以及同日同地管有一支行山杖。
控方的開案陳詞指,當日屯門的公眾遊行結束後,大批蒙面示威者前往屯門時代廣場外的行車路上集結,他們築起重重路障以癱瘓交通。警方接報到場後,在示威者的50米外與其正面對峙,並多次警告離開,惟示威者拒絕散去。現場有多間傳媒拍攝到被告的身影,他站在示威的前線,手持自製的金屬盾牌及行出杖,他帶上頭盔、防毒面具等防具,用行山杖敲打路障去發聲,又指示身旁示威者向警方多次投擲磚頭。
及後示威者衝擊警方防線,多次向警方投擲磚頭及汽油彈,並用消防喉向警方射水。於是警方進行驅散,被告連同示威者一起後退逃跑,他在屯喜路遭警員制服及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