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案9人提上訴 戴耀廷死撐事態發展屬意料之外
在2014年涉發起及煽動違法佔領行動的戴耀廷,他與陳健民、朱耀明等9人,前年4月被法庭裁定串謀作出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等罪罪成,他們均提出上訴,高院上訴庭會於今日至周四(4日)開庭處理他們的申請,預計聆訊需時3天。戴耀廷今早被鎖上手銬,由囚車押到高等法院應訊,其代表律師重申他所計劃的佔領行動性質和平,而9月28日之後的事情發展並不在他意料之內。案件未完明續。
9名上訴人包括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陳淑莊、邵家臻、張秀賢、鍾耀華、黃浩銘及李永達,當中戴耀廷及陳健民被判監禁16個月,邵家臻與黃浩銘則被判監8個月,餘下5名被告分別被判處緩刑及社會服務令。陳健民、邵家臻、黃浩銘等3人已服刑完畢,戴耀廷在服刑約16個星期獲准保釋外出等候上訴。除被判緩刑的朱耀明無出席外,其餘8人今日都有出庭應訊。
代表戴耀廷的律師首先陳詞,指原審法官在裁定戴串謀罪成時,錯誤地將他在2014年9月初申請集會、及在9月28日宣布佔中啟動,兩個協議混為一談。其律師亦強調,戴所計劃的佔領行動僅為期5日,而且性質和平,不會對公眾造成妨擾;9月28日之後的事情發展並不在他意料之內。
而陳健民、朱耀明、陳淑莊及邵家臻的代表大律師,除引用戴耀廷一方提出的上訴論點外,亦各有補充。其中代表陳健民和朱耀明的大律師表示,原審時9名被告中,惟有陳健民選擇作供自辯,但原審法官在評論他的證供時,指他與其他上訴人的佔中構思天真和不切實際,是錯誤理解其證供,進而作出不正確的判斷。
至於煽惑罪成陳淑莊及邵家臻,他們的大律師就指控方欠缺證供指證9月28日當日,有甚麼人是受到他們的煽惑,而在添美道作出公眾妨擾行為。況且就算他們是煽惑者,也不可能知道被煽惑者有何反應,遑論可以肯定對方會進一步去煽惑其他人,因此他們被控的「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法律上是有先天缺陷。
戴耀廷、陳健民及朱耀明在案中被裁定1項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罪罪成;戴耀廷、陳健民、陳淑莊、邵家臻、張秀賢及鍾耀華被裁定1項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罪罪成;陳淑莊、邵家臻、張秀賢及鍾耀華被裁定1項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罪成。黃浩銘被裁定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2罪成立、李永達則被裁定1項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罪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