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Whats噏:被裁定當選無效 區議員洪駿軒已向終院提上訴

20210303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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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駿軒早前被法庭裁定非妥為當選,上月喺限期前已提出上訴。
民主黨觀塘翠屏選區區議員洪駿軒被指喺2019年區議會選舉期間,喺拉票傳單中抹黑對手鄭強峰以「假獨立」欺騙選民,之後鄭入稟高等法院提出選舉呈請。法庭上月裁定洪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屬非妥為當選,係首宗今屆區議員被取消資格嘅案件!洪今日(3日)接受查詢時話,佢已經喺法定限期最後一日、即2月24日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不過坦言對於終院批出上訴許可嘅信心只得「一半半」。
原訟庭法官上月2日頒布書面判詞,話案件主要嘅爭議點係鄭強峰指洪喺拉票傳單上寫上鄭「報稱獨立」係誤導選民,並話鄭一直有公開自己係「創建力量」及「公屋聯會」成員,從來冇報稱獨立。而洪一方就話「獨立」可以有好多意思,可以解釋為鄭聲稱唔隸屬任何政黨或組織。但係法官認為,選舉參選人聲稱「獨立」參選,並冇任何法律定義,而鄭又的確從來冇公開聲稱自己獨立,所以認為洪嘅傳單的確有發布涉及鄭嘅誤導陳述,係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裁定洪係非妥為當選。
而喺現行機制下,如果洪唔同意有關裁決,需要喺原訟法庭發出書面判決當日後14個工作日內提出上訴,即上月24日之前。佢今日接受東網記者查詢時就話,已經喺限期最後一日向終院提出上訴。至於點解咁遲先提出申請呢?佢就話要同律師研究點樣處理,及考慮時局變化等問題先做決定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