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免社會安全受威脅 當局提修訂免遣反聲請人羈留時間不受限制

2021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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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名議員指草案應加入以公眾安全為由,允許不設時限羈留屢次犯案的聲請人。
假難民濫用免遣返聲請的問題多年來纏繞本港,過去7年更燒公帑逾60億港元,立法會《2020年入境(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今午(3日)召開會議,討論有關加快處理免遣返聲請個案的程序和堵塞有人濫用免遣返聲請的情況。會上多名議員關注假難民對本港洐生出的公共安全問題,促請當局在條例草案中提出修正案,加入以公共安全為由,令當局可以不受時間限制去羈留屢次犯事被捕的免遣返聲請人。當局接納建議,並指會於約2星期內向秘書處提交,屆時亦會同時提交更改條例生效日期修正案,即由以刊憲實施日期為今年8月1日起實施。
根據警方數字,本港去年錄得2,095宗爆竊案件,在被捕的454名爆竊案疑犯中有80名非華裔爆竊匪,數字較前年增加70%,當中共有36名持行街紙的假難民,比前年17人增加一倍。有見及此,會上多名議員要求當局設立免遣返聲請人的集中收容所,以保障市民的生命財產安全。
本身是律師的議員何君堯炮轟現時假難民橫行,認為當局應從他們入境起,便集中安排入住收容中心,禁制他們在社區中自由行走,以維持本港治安。身兼大律師的議員容海恩亦斥,若當局不設立類似禁閉營的處所安置聲請人,據現時需要羈留2400名聲請人計算,他們不論以任何形式留在本港,皆會佔用本地約3.5萬個住宅資源,認為當局不應因土地資源不足而放任聲請人慣犯禍害社區,而應以社會治安風險、影響大眾安全等作出發點考慮,例如把曾3次或以上被警方拘捕的聲請人送進禁閉營羈留。
至於委員會主席葛珮帆亦指,條例草案應加入以公眾安全為由,允許不設時限羈留屢次犯案的聲請人,又指政府每年花費在他們身上的預算開支不斷增加,2021至2022年度的預算更超過10億港元,尤其在經濟不景的環境下,令不少市民感到非常憤怒,期望條例草案可加快減少有關支出。
保安局副局長區志光回應時指,當局今次的修訂原意與議員的意見方向一致,目的同樣是防止聲請人對社會安全造成威脅、防止潛逃及有可能干犯的罪行,故他接納議員的建議,將會於2星期內提出修正案,在條例草案中的第37ZK(2)條加入「影響公共安全」一項,令聲請人的羈留時間不受限制。惟設立禁閉營方面,區僅稱會備悉議員意見,但強調當局受土地、人手、機制等因素所限,暫時未能作出承諾。
另一方面,立法會法律顧問陳以詩亦有就當局將要求航空公司設立預報旅客資料系統提出質疑,擔心有關措施會否擴大保安局局長限制任何人士自由出入本港境域的權利,區回應時強調當中並無涉及擴權,只是想提早通知涉事者,本港不會接受其入境,從而避免有人濫用免遣返聲請。當局亦透露,司法機構面對積壓的免遣返聲請司法覆核案件,現已有意增撥一名法官協助處理案件,以加快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