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界北總區交通部打擊違例貨車 截查53車拘捕2司機

20210306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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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展開打擊貨車違例行動。
新界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警員,於前日(4日)起一連兩日展開代號「捷風」(AIRCHAIN)的打擊貨車違例行動,包括超重及載貨不穩等。
警方行動中,共截獲31輛輕型貨車,19輛中型貨車及3輛重型貨車。警方發出48張定額罰款通知書、3張傳票及2個口頭警告,當中包括超重、在汽車移動時使用流動電話或其他電訊設備、沒有展示、亮起或裝妥車輛登記號碼等。警方亦在行動中拘捕一名38歲男司機,涉嫌欠交罰款。另外,一名34歲的男司機則涉嫌駕駛沒有登記車輛及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被捕。
警方會繼續關注貨車超重的情況並加強執法。警方重申貨車超重會損毀道路,並對輪胎構成沉重壓力,減低行駛中車輛的穩定性。超額的負載亦會影響車輛的制動系統,更有可能危及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引致嚴重交通意外。
根據香港法例第374G章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54條(1)節,任何人不得在道路上駕駛或使用,或致使或允許駕駛或使用貨車或特別用途車輛,而該貨車或特別用途車輛的負載,已使其車輛總重超過根據《道路交通(車輛登記及領牌)規例》(第374章,附屬法例E)指定或被當作指定的許可車輛總重。
任何人無合理辯解而違反上述任何條文或規定,即屬犯罪,如屬首次被定罪,可處罰款五千元及監禁三個月;如屬第二次被定罪或隨後再次被定罪,可處罰款一萬元及監禁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