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國雄搶文件案申終極上訴獲受理 押8.31審理

2021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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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國雄今早由囚車押解至終院出席聆訊。(黃偉邦攝)
社民連成員「長毛」梁國雄在2016年11月仍為立法會議員時,涉嫌在會議中搶去時任發展局副局長馬紹祥的文件,他被控藐視立法會罪,但裁判官以控罪條文並不適用於檢控議員將案件無限期擱置。律政司早前上訴得直案件須發還重審,不過梁國雄不服上訴庭的裁決,向終審法院申請終極上訴許可。案件今早(9日)在終院審理,終院法官批准其上訴許可,案件排期至8月31日審訊。
梁國雄提出上訴的理據,涉及《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內的多項法律觀點,當中包括在立法會舉行會議期間,議員所作之言行是否享有特權以免受法律制裁;條例第17(c)條的藐視立法會罪是否適用於議員;以及爭議上訴庭的判決理據,即議員享有的言論自由受到一定限制,而法庭對於涉嫌違規的議員有懲治權力。終院認同其中有可爭議之處,遂決定受理其上訴。
由於梁國雄因涉及民主派「35+」初選案,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目前仍在還押,故今早由囚車押解至終院出席聆訊,落車時見其雙手鎖上手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