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督察涉向下屬借錢 辯稱澳門遭脅迫撲水

20210309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被告鄭文傑(左)辯稱他相信自己只是幫朋友借錢,不算犯法。
海關督察問下屬借5萬港元,結果經該下屬介紹下向一名警員借錢。事件被揭發後,該海關督察被控「訂明人員未得許可索取利益」及「訂明人員未得許可接受利益」兩罪,他否認控罪,被裁定兩罪表證成立,案件今(9日)在東區法院續審。海關督察自辯稱,當日相約網友到澳門賭錢,該網友向「疊碼仔」借錢但輸清光,向他求救,他擔心自己的生命安全才向下屬借錢,而網友當日的海外提款限額又已用完,迫於無奈才以自己的户口收款。
本案31歲被告鄭文傑,被控於2018年10月17日,未得行政長官一般或特別許可,向一名不受其直接監管的屬下關員劉港生索取一筆5萬港元的貸款。他也被控於同日,在未得行政長官一般或特別許可下,接受上述劉港生的朋友梁偉劍一筆5萬港元的貸款。
被告自辯指,當日與網友「阿Dee」相約到澳門一同賭錢。阿Dee因欠下「疊碼仔」賭債,被兩人挾住來找被告求救。疊碼仔暗示若阿Dee不能立即還5萬港元,便會「扣留」被告,同時挾阿Dee回港籌錢,待阿Dee還清款項才放人。被告因此感到害怕,便幫阿Dee「搭上搭」借錢。被告表示不敢向家人求助,雖然他知道自己作為公職人員不可向下屬借錢,但當時一時情急已無理會這些,並相信自己只是幫朋友借,不算犯法。
被告承認自己經常到澳門玩百家樂,而且通常只會即日來回,因晚上要回家吃飯。他表示對自己賭錢的事「收得好埋」,故沒有向劉港生解釋自己借錢的原因和賭錢有關,只對他說「江湖救急,有人出左事,睇吓可唔可以搵到幫手」。被告又承認自己在案發後約半年已向法庭申請破產,債權人達80位,共欠債超過1000萬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