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人蛇案8人本月底刑滿返港料即還押 部分案件排期2024年審理

20210311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12港人蛇案中有2名未成年男子早前被移交本港警方處理。
12港人蛇案中,包括「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等其中10人,去年12月於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法院被判囚7個月至3年,另外2名事發時未成年男子則被移交本港警方處理。「12港人關注組」今(11日)在Facebook公布最新消息,指其中被判監7個月的8名港人,將於本月22日刑滿後移交回港,預計回港後會即時還押,其中部分案件排期至2024年審理。至於該2名事發時未成年者現時在壁屋監獄還押。
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法院去年12月30日就9男1女的控罪作出裁決,其中鄧棨然和喬映瑜因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罪成,分別被判囚3年及2年,鄧被判罰款2萬元人民幣,喬則被判罰款1.5萬元人民幣。其餘8名男子,包括李宇軒、鄭子豪、嚴文謙、張銘裕、張俊富、黃偉然、李子賢及郭子麟,則被裁定偷越邊境罪罪成,分別判囚7個月及罰款1萬元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