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路處推3女子出馬路 英語助教被判住院令

20210312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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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在七姊妹道與健康西街交界發生。
男英語助教在北角趁3名女子等候過馬路時,把她們推出馬路,令她們手腳受傷,其中一人更牙齒鬆脫。他因而被控一項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及兩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案件今天(12日)在東區法院提訊,被告承認所有控罪,主任裁判官羅德泉認同被告需要接受治療,遂跟從2份精神科醫生報告建議,判他4個月醫院令,住院接受精神治療。
38歲被告黃俊傑,任職英語助教。他被控於2021年2月16日,在姊妹道與健康西街交界非法及惡意對黃存新的身體加以嚴重傷害;及在同日同地,分別襲擊陳昊淋及楊宛茜,因而對該她們造成身體傷害。案情指,3名事主為同事,案發當日她們一同午膳後步行回公司途中,遭被告從後推跌在馬路上,其中黃的上門牙鬆脫、左手拇指脫骹,要告病假接近一個半月;而陳、楊二人則擦傷手肘和手指。警方最終憑街上店舖的閉路電視影像拘捕被告。
被告原本拒絕接受當值律師協助,惟他表示不肯定修訂後的控罪嚴重性,問裁判官是否比原本的「傷人罪」更為嚴重。裁判官表示不方便回答,若想諮詢法律意見應向當值律師查詢,被告便表示需要律師幫助。
當值律師求情指,被告在美國出生,回流香港已有二十多年,父母現居台灣,今日親戚及教會朋友都有到庭支持被告。案發前一晚被告的睡眠質素欠佳,影響了判斷力。希望法庭參考精神科報告判處被告醫院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