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入稟要求滙豐交文件 押後至4月再訊
中國電訊設備製造商華為副董事長孟晚舟,被美國指控與華為利用香港空殼公司Skycom,向伊朗電訊商出售的電腦設備違反美國對伊朗的制裁令,並在有關的交易上欺詐滙豐銀行。她目前正等候加拿大卑詩省最高法院處理美國提出的引渡申請,並於早前入稟香港高等法院,要求頒令滙豐銀行交出若干資料及文件,好讓她在引渡聆訊時使用。案件今(12日)在高院以非公開形式進行聆訊,約半小時完結,雙方律師均未有透露聆訊內容。而案件已排期至4月12日再進行聆訊,預計需時一天。
本案原告是孟晚舟,被告是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原告在入稟狀表示,要求滙豐在法庭頒令後14天內,向她或其指定的律師樓披露存於滙豐的指定文件或紀錄。原告稱會在加拿大卑詩省最高法院處理美國提出的引渡聆訊,申請時使用該些文件。
孟要求滙豐交出的文件,包括2012年12月至2015年4月期間,滙豐風險評估委員會中就華為技術有限公司、Skycom Tech Co Ltd(星通技術有限公司)及Canicula Holdings Ltd,有關合規、制裁、信貸、信譽風險的評估文件;有關風險評估委員會於2013至2015年間,評估是否繼續跟華為技術有限公司維持關係的相關資料;以及滙豐內部將上述3公司視為華為集團所有的相關文件。
據資料顯示,華為曾於去年底向英國法院提出同樣的要求,要滙豐控股提供相關的內部文件,惟最終被英國法院駁回申請,華為並要支付滙豐控股的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