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萬警員符合延長退休資格 警方稱不影響晉升

2021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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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指,約有1.2萬名警員符合申請延長退休年齡資格。
政府早前計劃延長公務員退休年齡,以紓緩不同部門隊伍人手不足及青黃不接等問題,而警隊本月已獲政府正式批准於2000年前入職的警務人員「超過訂明退休年齡的警務人員繼續服務」,有關人士可延遲退休5年至60歲,涉及人員的職級由警員至高級警司均可,下月1日正式實施。警方預計有1.2萬名警員符合申請計劃資格,強調計劃不會為年輕警員晉升造成阻礙,反而能讓他們經驗有所累積。
警務處助理處長(人事)陳民德向傳媒表示,由於部門內部未來10年,年均約有800名警員退休,並且不會排除其晉升可能,以及能續享醫療及房屋等福利,相信計劃能為警隊補充人手。然而,計劃並非容許所有申請者均能延長退休,當中需符合體能、紀律及綜合過往行為表現而作批核標準。另外,陳指出,自從港府要求公務員宣誓效忠港府及《基本法》,有不足10名警員離職。
警察員佐級協會主席林志偉表示,警隊近年經過處理反修例示威後,人員對延長退休的想法和意欲較以往更為積極,希望憑自身能力服務社會和維持治安,故協會對有關計劃表示歡迎。他指出,雖然符合資格約有1.2萬人,但並非每人都能夠獲批,主要視乎警員的身體狀況能否繼續支持執行劇烈的警務工作;其次人員服務警隊期間的表現及紀律,亦是遴選的考慮因素。
對於計劃會否影響其他人員晉升情況,林志偉指出,晉升與否都是考慮能力為先,並非有多少位置就安排多少人晉升,故認為影響晉升情況不算很大。
警隊回覆查詢表示,部門一直通過積極的策略及措施招募及挽留人才,以配合部門行動和服務需求。當空缺出現時,將會透過適當的晉升、招聘和多項延長人員服務年期的措施填補。其中一項措施是「超過訂明退休年齡的警務人員繼續服務」計劃,讓2000年6月1日前入職政府的現職非首長級警務人員申請延長服務至60歲。
自前年反修例示威發生後,警隊不少人力需用於制暴及治安工作,加上《港區國安法》正式立法後,需增撥大量警力處理,警隊因此出現人手緊絀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