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壞店舖判更生中心 官斥14歲被告無法無天

20210315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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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名男女因在前年破壞葵芳新都會廣場店舖「優品360」而被控刑事毀壞罪,7人均承認控罪,6人早前分別被判感化令、社會服務令、更生中心、及入監獄服刑8個月等。餘下一名14歲男生今日(15日)在東區法院判刑,被判入更生中心,並須向店舖賠償1134.5港元。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再次斥責本案被告的行為無法無天,他們公然破壞自己不喜歡的店舖,行為比黑社會或流氓更嚴重。
14歲男生被控一項刑事毀壞罪,控罪指他於2019年10月13日,在葵涌新都會廣場5樓損壞「優品360」店鋪內財產。
求情指,被告還押3星期,已深切反省自己的所作所為,希望裁判官可以考慮被告的求學情況,判他社會服務或感化令。惟裁判官表示案情非常嚴重,因是一大班人響應網上號召,公然作出犯法的行為,而且具相當破壞性,而案情也指出被告有份用雨傘掃跟跌架上的貨品。裁判官表示今次事件明顯是紀律的問題,顯示被告的守法意識薄弱,因此判他入更生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