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煽惑非法集結 劉頴匡被押往區院應訊

20210316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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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頴匡被指煽惑他人非法集結,今天到區院提訊。
已宣告解散的「民間集會團隊」去年1月19日在遮打花園舉行集會,期間遭警方腰斬並爆發警民衝突,團隊發言人劉頴匡(27歲)當晚被警方拘捕,其後被控「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及「拒絕服從警務人員命令」兩罪,另有4名人士就被指在當日參與暴動等。今天(16日)5人分3案於區域法院提訊,控方將申請把3宗案件合併處理,辯方則擬提出反對,案件押後至4月29日再訊。
首宗案件的被告劉頴匡,現因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被還押。他被控於2020年1月19日在中環遮打花園內,非法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及拒絕服從或故意忽略高級督察34135根據《公安條例》第17(3)條發出的命令。
另一案3名被告依次為李旭熙(20歲、學生)、陳國榮(34歲、運輸工人)及楊晧泓(20歲、無業)。他們同被控在2020年1月19日在中環遮打花園及長江集團中心與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他們並分別被控於同日同地,意圖使一名高級督察、一名警署警長、一名女警長、一名警員及一名身份不詳人士身體受嚴重傷害而串謀非法及惡意傷害他們。至於第三宗案則涉及一名被告,此案18歲被告黃家熙,被指於2020年1月19日,在中環長江集團中心與暴動,並意圖導致上列的4名警務人員和1名身份不詳人士身體受嚴重傷害,而與他人串謀使他們受嚴重傷害。
辯方表示案中尚有被告仍在處理法援申請,及需時考慮控方合併案件的申請,遂要求將案件押後。法官批准押後,但命令控辯雙方期間要就合併案件的法律爭議提交補充陳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