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仔頭馬金融趙涉禁錮傷人提堂 受害人認出2被告

2021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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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黑幫和勝和前坐館「上海仔」郭永鴻的頭馬之一、綽號「金融趙」的趙俊名繼早前被控洗黑錢後,再涉及另一宗非法禁錮案及傷人案,上周三晚(10日)被警方拘捕,續押至今早(17日)到觀塘裁判法院再提堂。押解「金融趙」的警車今早抵達法院,他被鎖上手銬,神情呆滯。
控方在庭上表示,受害人已在認人手續中認出2名被告。控方現申請將案押後,等候警方進一步調查後,包括翻閱案發地點及受害人被禁錮的酒店的閉路電視片段,以及追查在逃人士的下落。裁判官決定將案押後至4月28日再訊,期間准許2被告各以現金及人事共10萬港元保釋。
趙與同案另一名被告被控「串謀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及「串謀非法禁錮他人」兩罪。2名被告依次是報稱文員的裘馬誠(26歲)及報稱商人的趙俊名(44歲),其中串謀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的控罪指,2名被告於今年2月20日在牛頭角常悅道18號富通中心7樓阿拉丁科技集團,與4名不知名人士串謀非法及惡意導致姚傑偉身體加以嚴重傷害。
串謀非法禁錮他人的控罪則指,2名被告於今年2月20日至3月6日期間,在香港某處與4名不知名人士串謀非法及損害性地禁錮姚傑偉,並違反其意願而將他羈留。
控方早前在庭上透露,案中仍有4人在逃,裘跟事主是生意夥伴,而事主的傷勢嚴重,他被禁錮15天後才成功逃脫。
另外,趙也涉及另一宗洗黑錢案。趙在該案中被控於2013年11月12日與2014年11月29日期間,在香港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一筆財產,即盛豐國際管理有限公司名下大新銀行某戶口內合共981.8萬港元的款項,其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代表任何人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而仍處理上述財產。
趙在上述洗黑錢案中獲准以5萬港元保釋,不得離境(包括不得到澳門及內地),須交出旅遊證件,居住在報稱的住址,若住址有所更改須預早24小時通知警方,他亦須每周3次到觀塘警署報到,並不得騷擾控方證人。該案將於下周五(26日)再提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