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警方扔回催淚彈殼 包裝設計師認暴動候懲

20210318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案發當日警方在龍翔道施放催淚彈。
前年8月有市民發起「三罷」,有示威者在黃大仙與警方對峙,並以椏杈彈珠射向警方,一名警員被射中口部,導致其門牙鬆脫骨折,需要換上假牙。示威者中有一名包裝設計師被指在黃大仙龍翔道,企圖拾起一個催淚彈殼扔向警方。他今天(18日)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暴動罪,法官下令將他還押至下周一(22日)判刑。
本案被告李澤霖(34歲),承認於2019年8月5日,在黃大仙龍翔道參與暴動。其律師求情時指他幼年來港定居,後返回國內修讀設計課程。被告案發時受社會氛圍影響,一時衝動而用了不恰當手法犯事,與他一貫性格不符。辯方並呈上多封來自被告親友及他自己的求情信,希望法庭考慮被告在案中的參與程度只是揮動雨傘、向警投擲物件及圖拾起催淚彈殼扔向警,及他認罪顯示悔意,在量刑時寬大處理。法官則直言2019年暴動事件的規模及程度,遠遠超過2016年的暴動事件,在聽罷求情後,表示需時考慮,遂把案件押後下周判刑。
案情指,案發當日中午黃大仙廣場有公眾集會,但在下午約3時,數百名示威者突然衝出龍翔道霸佔及堵塞道路。有示威者不斷以粗言穢語罵警員,又用向警方投擲物件,及用彈叉向警員射彈珠。一名警員口部中彈珠受傷,一名警員則臉部右眼眉受傷。被告當時站在示威者前線,與其他示威者向警方扔雜物,他又向警方揮動雨傘。警方後退期間向示威者投擲一枚催淚彈,彈殼落在被告面前。被告彎身拾起彈殼,並試圖擲向警方時,有警員立即上前制服被告。被告警誡下保持緘默,警方就在他身上搜出口罩、雨傘及頭盔等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