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跑避警時推跌路人 學生襲擊罪成還押
20210319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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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梁肇鈞今天於東區法院被裁定罪成。
前年11月11日「大三罷」示威當日,一名男生被指在鰂魚涌逃避追捕時推跌一名女途人,在被警方制服時又掙扎。因此被控普通襲擊及抗拒警務人員兩罪,他否認控罪,經審訊後今日(19日)在東區法院被裁定兩罪罪成。裁判官劉綺雲不接納被告意外推跌途人的辯解,下令被告還押至4月7日判刑,期間為被告索取更生及勞教中心報告。
17歲被告梁肇鈞,報稱學生。他被控於2019年11月11日,在英皇道康山花園8座附近襲擊女子周月雲,及抗拒警員尹浩雲。
控方案情指,當日清晨6時許,警員乘警車到案發地點一帶巡邏,包括被告在內的數名人士見警車駛至便四散。警員感到可疑,遂警車追截。期間被告將一名迎面以來的女途人推在地上,他及後卻自己絆倒。警員上前制服他時,他又郁動手腳拒捕。
裁判官裁決時指,被告若只是無心之失,推了女途人,他理應停下並向對方道歉,而非繼續逃跑,認為被告辯解不可信。反之,裁判官接納警員的說法,裁定被告曾作出掙扎動作,又質疑被告聲稱在遭制服後,被防暴警用警棍打頭,卻又不在其口供中提及。裁判官在接納控方證供後,裁定被告兩罪成立。